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管理的规定》、《河北工程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5月8日-5月14日
二、考核对象
所有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见《河北工程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四、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的指导教师须认真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临床医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规陪基地于5月14日前交临床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二)指导教师提供完成考核年度内发表论文、课题、科研及教学成果、专利、专著及教材等支撑材料复印件,由各规陪基地于5月14日前提交临床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
(三)所有提供材料时间截点为:2015年9月-2016年12月。
(四)《河北工程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由临床医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学生于5月14日前完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