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为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涉及菌种按《人间传染病原微生物目录》(2023版)属于第3类病原微生物,要求生物安全等级为二级。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建设,规范实验教学管理,落实《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即涉及到人间传染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及其所属实验室均需向指定的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医学院积极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
不同于医院检验科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医学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主体为医学本科生,具有学生人数多,实验项目多,课时数多,菌种不涉及未知风险等特点,备案工作不能照搬医院标准。如何兼顾生物安全要求和本科实验教学,省内无可参考的标准。在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校内外专家多次现场论证,数次整改,医学院完成了实验室升级改建和体系文件的制定等工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顺利通过了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考核,取得《河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为河北省首个以高校为主体申请备案的用于本科教学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由于备案资料完整,实验室管理规范,获得河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调研专家组的高度肯定,也为河北省同级院校积累了备案经验,开拓了实验室建设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