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及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参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含)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1.100200临床医学:总分297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
2.105400护理:初试成绩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以120%为基准,结合初试成绩要求确定。
三、资格审查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不能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对。
(五)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资格确认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资格审核进行检查、监督。
四、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31日。
3.复试地点为河北工程大学丛台校区。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生理学、病理学两门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4.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5.面试和笔试环节中,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制订分类选拔标准,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
(三)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四)复试准备
学院对命题、场地安排、人员配置、阅卷等环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提前准备。
(五)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报到,交验复试通知中要求携带的材料。
2.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参加相关科目的笔试。
3.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按抽签顺序参加综合面试。
4.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结束后将试卷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各学院应存档保管3年。
(六)分类选拔标准
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不同培养目标制定。学术学位侧重考核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学科前沿知识的掌握;专业学位则注重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调剂办法
(一)调剂的时间安排
调剂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8日以后,具体信息和要求以届时公布的《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二)调剂基本要求(含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1054护理专业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54护理、1011护理学。
3.调剂工作程序。
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具体要求见《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4.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录取办法
(一)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二)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依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三)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加分相关政策
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在官网上进行信息公布,接受监督。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电话为0310-3965296,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应急处置预案
详见《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