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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教学系:

2019年1月3日下午15时,国务院安委办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并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河北工程大学2019年1月4日《关于在全校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医学院召开了实验室安全工作会,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院党政领导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各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所有实验房间均有明确安全责任人。对所分管实验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再检查、再梳理,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采取针对措施予以整改。

四、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学办存档,一份实验室自行存留。

五、于2019年1月7日12:00前将word格式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并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交教学办张永泽老师处,教学办汇总整理后于1月7日下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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