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教工党支部党员,在11月23日于3068党员活动室,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刘志申同志主持。
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刘志申按照《条例》关于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组织设置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发展实际,做出下一年学生党支部组织设置的计划。
新的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